• WAP手机版 保存到桌面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国内

学法赋新能 筑梦新时代

时间:2020-11-20 22:14:15   信息:美丽江苏网  
阅读:2743  

——江苏海安高新区海南幼儿园学习《民法典》文明实践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乎一个人的整个人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为了深入有效地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活动,助推依法治园,促进文明校园建设,11月20日,江苏海安高新区海南幼儿园开展了学习《民法典》文明实践活动。

学法立法 提升素养

园长朱燕首先向全体教职工宣讲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领学了《民法典》中涉及学校、教师、学生的相关内容,对《民法典》的亮点进行了解读,并强调学校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全体教职工要不断强化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校氛围。

学法赋新能 筑梦新时代 图1

趣说民法 “典”亮生活

幼儿园青年教师们采用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形式——三句半,逐一介绍了《民法典》的意义和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的要点,将深奥、生涩的法律条文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三句半进行演绎。旨在借此诙谐幽默、朗朗上口、易懂好记的表演,让老师们尽快熟悉和了解《民法典》。

学法赋新能 筑梦新时代 图2

每日竞答 与法同行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园教师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尊法、守法、学法、懂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的民法典每日竞答活动。竞答不仅仅是对学习成果的检验,更是对教职工深入学习民法典的再次巩固。

学法赋新能 筑梦新时代 图3

学法赋新能 筑梦新时代 图4

学法赋新能 筑梦新时代 图5

学法赋新能 筑梦新时代 图6

此次《民法典》学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对全面推进依规治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也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今后,海南幼儿园会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大家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做到“心中有法、遇事用法”。(供稿:江苏海安高新区海南幼儿园 项爱娟)


编辑:王薇




来源:本网专稿


美丽江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美丽江苏网》属于省级生活服务类综合性新媒体信息平台。是为全省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江苏力量,工作建设过程中记录重要信息存储报道发布平台,也是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发布自己声音的重要窗口。

2.美丽江苏网非常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力争做到一网首发多家转发实现网媒整合发展的新模式。将积极融合政府单位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网、报、台等为一体的互联网传播布局,并通过持之以恒的创新发展,努力构建一个影响力强、传播力广,深受广大网友喜爱的新媒体信息融合平台。

3、凡本网注明 “来源:本网专稿的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通讯员文学创作或为转载自其他媒体不盈利,版权归原作者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正能量,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本网,本网将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理。由于信息量巨大本网不承担任何核实的义务,更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有关本网事宜请在工作日内联系站长:14751835529




特别声明:美丽江苏网隶属于中国南京美丽江苏文化新媒体中心,未录入本网人员查询中以本网名义开展工作的均属侵权或者定性为诈骗。本网有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美丽江苏网经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公安联网备案、国家工信部备案批准的合法、合规的门户信息公益网站,专注国内各行业信息发布。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上传(转载)本网稿件:务经遵守国家互联网的七条原则,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b1

欢迎投稿联系QQ:1241666569@qq.com   站长(手机/微信):13511531387 14751835529

 国家工信部备案苏ICP备19057007号-2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330版权所有:南京市秦淮区中视美丽苏广告传媒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