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息】9月10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如东县人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成功就一起环境资源类案件完成跨域立案。这是东台、如东两地法院首例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实现跨域立案的案件,也是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运行以来的黄海湿地法庭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东台法院在收到如东法院传送的立案申请后,当即在新审判系统“审判接口网上立案”中迅速找到跨域立案的案件,按照立案程序生成案号,然后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及应诉材料并“提请盖章”,将有关材料通过新审判系统回传给如东法院。
随后,如东法院的微法院平台页面审核进度上立刻出现“管辖法院已受理”的提醒,跨域立案专员随即将加盖东台法院电子印章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一并打印,由当事人签收协助完成立案送达。整个立案流程用了不超过10分钟。
今年初,省高院在部分法院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由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 其中,东台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管辖盐城市(不含滨海县、响水县),启东市、如东县的环境资源案件,这意味着今后盐城市(不含滨海县、响水县),启东市、如东县此类案件均需向东台法院提起诉讼。
为此, 东台法院 通过设置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立案窗口、跨 域立案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安排相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提供支持, 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努力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供稿:张计玉)
编辑:汤志星
来源:本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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