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息】
海安市区幼儿园2019年招生通告
海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本部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时间
2019年8月15-18日。
二、招生地点
西楼一楼小班教室。
三、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四、招生区域
本服务区:洋港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南,通榆路以西,江海路以北区域(含通榆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海安镇区域)。
与二幼分园公共区:洋港河以东,江海路以南,通榆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新海光路以北直接到一幼,新海光路以南直接到二幼分园)。
五、报名材料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幼儿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
2.幼儿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同时须提供监护人市区无房产证明。
3.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或集体户口本(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园的报名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务工、创业须在一年以上。
六、招生安排
8月15日-16日:招收本服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8月17-18日: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东100米南侧)集中审核登记。(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七、咨询电话
051388815880 联系人:毛老师
八、收费标准
按照海安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海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大街分园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时间
2019年8月15-18日。
二、招生地点
北二楼大1班教室。
三、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四、招生区域
本服务区:中坝北路以东,新通扬河以南,宁海北路、新安路一线以西,老通扬河以北区域:经五路以东,新通扬河以南,中坝北路以西,新华河以北海洲花园、团结花苑,交运路住宅区,邮电局宿舍楼等区域。
一幼中大街分园与明道园恒源分园公共区:宁海北路新安路一线以东,新通扬河以南,凤山路以西,老通扬河以北区域(海天国际直接到恒源分园,如意佳园直接到一幼中大街分园)。
五、报名材料
(一)按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幼儿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
2.幼儿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同时须提供监护人市区无房产证明。
3.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或集体户口本(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外县市流动人口、本市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子女的报名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说明:提供的务工、创业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六、招生安排
8月15日-16日:招收本服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8月17-18日: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东100米南侧)集中审核登记。(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七、咨询电话
051388815880 联系人:李老师
八、收费标准
按照海安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海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大街分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本部)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本服务区内幼儿。
二、服务区范围
本服务区:永安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洋港河以西,曙光路以北区域;如海河以东,经五路以西,新通扬河以南,老通扬河以北区域;经五路以东,中坝北路以西,新华河以南,老通扬河以北区域。
与明道园公共区:永安路以东,曙光路以南,洋港河以西,江海路以北区域。
与长江路园公共区:如海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南,永安路以西,江海路以北区域。(直接到长江路幼儿园本部报名)
三、报名时间
8月15日-16日:招收本服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8月17-18日: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东100米南侧)集中审核登记。(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四、报名地点
二幼西大门进入,原大三、大四教室内
五、报名材料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幼儿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
2.拟以祖辈房产入学的,幼儿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同时须提供监护人市区无房产证明。
3.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或集体户口本(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园的报名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务工、创业须在一年以上。
六、咨询电话
0513-88813808
七、收费标准
按照海安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海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开发区分园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二、服务区范围
本服务区:洋港河以东,长江路以南,通榆路以西,黄海大道以北区域;洋港河以东,黄海大道以南,宁海南路以西,高庄路以北区域。
与一幼本部公共区:洋港河以东,江海路以南,通榆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新海光路以南直接到二幼分园,新海光路以北直接到一幼。)。
三、报名时间
8月15日-16日:招收本服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8月17-18日: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东100米南侧)集中审核登记。(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四、报名地点
二期一楼小班教室
五、报名材料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幼儿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
2.幼儿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同时须提供监护人市区无房产证明。
3.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或集体户口本(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园的报名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务工、创业须在一年以上。
六、咨询电话
0513-88913933
七、收费标准
按照海安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海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开发区分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本部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本服务区:焦港河以东,长江路以南,洋港河以西,黄海大道以北区域。
与长江路园华新分园公共区:焦港河以东,中坝路以西,黄海大道以南,高庄路以北。(广场南路以北区域直接到第三实验幼儿园报名,广场南路以南区域直接到长江路园华新分园报名。)
三、招生时间
8月15-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本服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报名。
8月17-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集中审核登记。
四、报名地点
服务区入学: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音体室
统筹入学: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向东100米南侧)。
五、报名材料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幼儿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
2.幼儿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同时须提供监护人市区无房产证明。
3.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或集体户口本(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园的报名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务工、创业须在一年以上。
六、收费标准
按照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收费金额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13-88836112。
特此通告!
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尚府分园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区域
本服务区:永安路以东,焦港河以西,长江路以南,黄海大道以北。
三、招生时间
8月15-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本服务区适龄幼儿报名。
8月17-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集中审核登记。
四、报名地点
服务区入学: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尚府分园北一楼教室。
统筹入学: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向东100米南侧)。
五、报名材料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幼儿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
2.幼儿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同时须提供监护人市区无房产证明。
3.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或集体户口本(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园的报名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务工、创业须在一年以上。
六、收费标准
按照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收费金额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3912851318。
特此通告!
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尚府分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本部)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二、服务区范围
本服务区:如海河以东、江海路以南,永安路以西,黄海大道以北区域;永安路以东、黄海大道以南、焦港河以西、高庄路以北区域。
与二幼本部公共区:如海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南,永安路以西,江海路以北区域。(可直接到长江路幼儿园本部报名)
三、招生时间
8月 15--16日(上午7:30-11:00,下午2:00-5:00):招收本服务区、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
8月 17--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海安镇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东100米路南)集中审核登记。
四、招生地点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多功能活动室
五、报名材料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幼儿必须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幼儿全家户籍在主城区。
2.监护人房产证:
幼儿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地址在服务区内),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必须一致;
用祖辈房产入学的,儿童与祖辈(至少一人)和监护人(至少一人)必须在同一户籍,同时需提供监护人双方在市区的无房证明;
祖辈和监护人共有房产证的,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区无其他房产的有效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3.幼儿出生证、幼儿防疫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
4.幼儿父母身份证。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园的报名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流入地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失业保险网络截图。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监护人只有一方在流入地务工或创业的,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③本市非主城区户籍的,须出具《户籍地无条件监护证明》。
说明: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务工、创业须在半年以上。
2.相关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电话
0513-81813895 联系人:柯巧玲
七、收费标准
按照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华新分园)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二、服务区范围
本服务区:中坝南路以东,黄海大道以南,洋港河以西,高庄路以北区域。
与三幼公共区:中坝南路以西,黄海大道以南,小焦港河以东,高庄路以北区域。(广场南路以南直接到华新分园报名,广场南路以北直接到三幼报名)
三、招生时间
8月 15--16日(上午7:30-11:00,下午2:00-5:00):招收本服务区、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
8月 17--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海安镇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东100米路南)集中审核登记。
五、招生地点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华新分园小一班
五、报名材料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幼儿必须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幼儿全家户籍在主城区。
2.监护人房产证:
幼儿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地址在服务区内),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必须一致;
用祖辈房产入学的,儿童与祖辈(至少一人)和监护人(至少一人)必须在同一户籍,同时需提供监护人双方在市区的无房证明;
祖辈和监护人共有房产证的,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区无其他房产的有效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3.幼儿出生证、幼儿防疫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
4.幼儿父母身份证。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园的报名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流入地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失业保险网络截图。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监护人只有一方在流入地务工或创业的,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③本市非主城区户籍的,须出具《户籍地无条件监护证明》。
说明: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务工、创业须在半年以上。
2.相关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电话
0513-81813889 联系人:戴彬
七、收费标准
按照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海安市长江路幼儿园华新分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明道幼儿园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时间
2019年8月15-18日。
二、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区域
本服务区:永安路以东,江海路以南,洋港河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如海河以西江海雅居、长宏水岸名城及海安镇协调的区域)。
与二幼本部公共区:永安路以东,曙光路以南,洋港河以西,江海路以北区域。
(一)按服务区入园的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幼儿必须与父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籍,幼儿户籍在主城区。
2.房产证:幼儿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地址在服务区内);祖辈房产的,提供幼儿祖辈和父辈有效的亲子证明及幼儿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3.幼儿出生证、幼儿防疫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
4.幼儿父母身份证。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学的申报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失业保险网络截图。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外县市工作的规范证明材料。
说明:
1.主城区域为:如海河以东、新通扬河以南、通榆路以西、黄海大道以北;永安路以东、黄海大道以南、宁海南路以西、高庄路以北区域。
2.提供的务工、创业证明材料,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须在半年以上。
3.幼儿园电话:88163280。联系人:吴振红
4.报名地点:旺池西路11号,明道幼儿园西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生安排
8月15日-16日:招收本服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
8月17-18日: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向东100米南侧)集中审核登记。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六、收费标准
按照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海安市明道幼儿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
2019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时间
2019年8月15-18日。
二、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区域
本服务区:凤山北路以东、新通扬河以南、通榆路以西、老通扬河以北区域(含凤山村14、15组;教师新村;凤凰府邸;通榆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北海安镇区域村民)。
与一幼中大街分园公共区:宁海北路、新安路一线以东,新通扬河以南,凤山北路以西,老通扬河以北区域。(海天国际到恒源分园报名,如意佳园到一幼中大街分园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全家户口簿:幼儿必须与父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籍,幼儿户籍在主城区。
2.房产证:幼儿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地址在服务区内);祖辈房产的,提供幼儿祖辈和父辈有效的亲子证明及幼儿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城区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时,以房产地址为准。
3.幼儿出生证、幼儿防疫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
4.幼儿父母身份证。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二)接受统筹安排入学的申报材料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失业保险网络截图。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外县市工作的规范证明材料。
说明:
1.主城区域为:如海河以东、新通扬河以南、通榆路以西、黄海大道以北;永安路以东、黄海大道以南、宁海南路以西、高庄路以北区域。
2.提供的务工、创业证明材料,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须在半年以上。
3.幼儿园电话:88166059。联系人:徐顺霞
4.报名地点: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教学楼一楼小一、小二班。
五、招生安排
8月15日-16日:招收本服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适龄幼儿。
8月17-18日:符合统筹入园条件的幼儿,在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徐坝桥向东100米南侧)集中审核登记。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六、收费标准
按照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海安市明道幼儿园恒源分园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区小学2019年招生通告
海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9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海安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自2019年暑期开始,海安市实验小学启动集团化办学,新增西校区,位于长江路西路8号。现将我校办学理念以及2019年一年级招生情况简介如下
一、办学理念
学校一直坚持走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兴师之路,早在1990年就开始关注并探索“人际交往”这一教育学的前沿问题,逐步上升为用“尊重差异、顺应自然、对话生成、和谐发展”的“共生”理念统摄学校工作。学校先后走出12名江苏省特级教师,中央教科所原副所长潘仲茗研究员、北师大博士生导师裴娣娜教授等盛赞学校为“学者型教师的摇篮”!一代代实小学子在共生校园中幸福成长,“能自主、善倾听、乐分享、会创造”的学生气质逐步生成。
二、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施教区范围
永安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宁海路以西,安平路以北区域。
四、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5日~1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五、报名地点
海安市少年宫(因实验小学西校区暂未竣工,今年借用市少年宫作为办学点,招收的新生在西校区就读1-2年级)
六、报名须知
家长须携带《义务教育小学入学告知书》和本施教区适龄入学儿童一起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请提前关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
海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9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是海安市委、市政府倾力打造的一所现代化、高标准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公办小学。自2013年创办以来,学校秉持“幸福教育”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办学方向,赢得了广泛赞誉。
根据海安市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海安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自2019年暑期开始,城南实验小学集团新增东校区(即原开发区实验小学)。现将本教育集团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事宜简介如下:
施教区内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本部(高庄路99号):
永安路以东,安平路以南,宁海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区域;
宁海路以东,长江路以南,新通扬河以西,东海大道以北区域。
东校区(文萃路1号):
城东镇五坝村、刘缺村、界墩村、立发桥村区域,开屏村、泰宁村位于新通扬河以东、黄海大道以北部分。
西校区(西南科教新城学校小学部):
如海河以东,长江路以南,永安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区域;
原海南小学施教区。
三、招生办法
本教育集团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凭《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到对应校区报名(具体地点见各校区的报名路线指引)。
四、招生时间
2019年8月15~1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带孩子一起到校报名。
2.请携带孩子的《幼儿园素质发展报告书》。
3.自带黑水笔,报名时需要填写相关表册。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852100;咨询人:周老师,储老师,唐老师。
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明道小学教育集团
2019年一年级年招生通告
根据《海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我集团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1.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满6周岁)的本施教区户籍儿童。
2.统筹安排到本教育集团入学的儿童(年龄同上)。
二、施教区
明道校区:老通扬河以北,如海河以东,新通扬河以南,凤山路以西区域(包括三里闸村);老通扬河以南,如海河以东,永安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
丹凤校区:新通扬河以北、通榆路以西原海北乡区域。
8月15日—8月16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30)
根据《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到对应校区(明道校区或丹凤校区)报名。
明道校区:明德楼一楼
丹凤校区:从善楼一楼
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和适龄儿童一起携带《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报到,并领取《致一年级新生家长书》。
联系电话:0513-88859211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海安市明道小学教育集团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小学
2019年一年级年招生通告
海安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小学创建于1991年,简称“海师附小”,2001年被评为江苏省实验小学。学校现有省特级教师1名,南通市、海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0多名。近年来,学校以“童心教育”为办学理念,立品、立智、立行,不附自立;向真、向善、向美,积小为强,形成了“活动育人”的办学特色。
根据海安市教体局《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本校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事宜简介如下:
施教区内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划
老通扬河以北,凤山路以东,新通扬河以南、以西区域(包括原明道村一组、七组,原太平村);老通扬河以南、以西,宁海路以东,长江路以北区域。
三、招生时间
8月15日—16日(上午7:30-11:00,下午2:00-5:30)
海师附小(曙光东二路41号)小礼堂。
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携带《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和适龄儿童一起报名。
六、报名流程
1.在小礼堂门前领取报名号、信息表、《告新生家长书》。
2.在小礼堂前填写信息表(报名号、学生姓名、父母联系电话,注明接受信息的号码),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3.在小礼堂座位前排“报名处”提交《告知书》,确认新生名单。
4.家长在小礼堂前休息。
5.接回孩子。
注:除孩子接受老师行为观察外,家长须全程陪同孩子,确保安全。
海安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小学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区初中2019年招生通告
海安市城南实验中学招生通告
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海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海安市城南实验中学2019年初一新生招生办法,现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通扬河以西、通榆路以东、长江路以南至海安如皋交界区域;通榆路以西、小焦港河以东、长江路以南、高庄路以北区域;通榆路以西、永安路以东、高庄路以南、东海大道以北;通榆路以西、如海河以东、东海大道以南至海安如皋交界区域。
三、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四、报名地点
学校最前排教学楼一楼指定教室。
五、报名材料
学生凭《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到校报名,并领取《入学须知》。
六、联系电话
校长室:0513—88820458。
教务室联系人:史老师,电话0513—88906958。
海安市城南实验中学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海陵中学2019年招生通告
海安市海陵中学素以校风正、学风好、校园美、质量高而著称,是一所蓬勃向上的学校。自2018年暑期开始,海安市海陵中学启动集团化办学,增加南校区(即西南新城学校初中部,位于爱法山水小区南侧)。根据海安市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本教育集团2019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施教区
老通扬河以南、东海大道以北、如海河以西的原海安镇区域(原胡集初中、仁桥初中、孙庄初中施教区不变);老通扬河以南、东海大道以北、永安路以西、如海河以东区域;老通扬河以南、高庄路以北、小焦港河以西、永安路以东区域;老通扬河以南、宁海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小焦港河以东区域。
三、报名时间
8月15日—16日(上午7:00-11:00 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
海陵中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初中教学楼(今年招收的新生在南校区就读一学年)。
五、报名材料
请携带《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报到。
海安市海陵中学
2019年8月6日
海安市紫石中学2019年招生通告
根据《海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本校2019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本校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
老通扬河以北的原海安镇区域(除隆政初中、胡集初中施教区);老通扬河以南、长江路以北、宁海路以东、通榆路以西的区域;新通扬河以西、通榆路以东、长江路以北三角区域:通榆运河以西原韩洋初中施教区。
三、报名时间
8月15日—16日(上午7:00-11:00 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
本校内紫石楼一楼。
五、报名材料
请学生携带《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到校报到。
海安市紫石中学
2019年8月6日
编辑:王薇
来源:本网专稿
美丽江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美丽江苏网》属于省级生活服务类综合性新媒体信息平台。是为全省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江苏力量,工作建设过程中记录重要信息存储报道发布平台,也是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发布自己声音的重要窗口。
2.美丽江苏网非常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力争做到一网首发多家转发实现网媒整合发展的新模式。将积极融合政府单位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网、报、台等为一体的互联网传播布局,并通过持之以恒的创新发展,努力构建一个影响力强、传播力广,深受广大网友喜爱的新媒体信息融合平台。
3、凡本网注明 “来源:本网专稿的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通讯员文学创作或为转载自其他媒体不盈利,版权归原作者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正能量,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本网,本网将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理。由于信息量巨大本网不承担任何核实的义务,更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有关本网事宜请在工作日内联系站长:14751835529
特别声明:美丽江苏网隶属于中国南京美丽江苏文化新媒体中心,未录入本网人员查询中以本网名义开展工作的均属侵权或者定性为诈骗。本网有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美丽江苏网经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公安联网备案、国家工信部备案批准的合法、合规的门户信息公益网站,专注国内各行业信息发布。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上传(转载)本网稿件:务经遵守国家互联网的七条原则,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投稿联系QQ:1241666569@qq.com 站长(手机/微信):13511531387 14751835529
国家工信部备案苏ICP备19057007号-2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330版权所有:南京市秦淮区中视美丽苏广告传媒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