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息】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阜宁法院制定出台《阜宁县人民法院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八条意见》。
该意见着力从严惩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农村重大风险防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增强纠纷化解整体合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等十八个方面规定了服务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阜宁法院主动策应阜宁县委关于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把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作为当前助力阜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落脚点。通过综合协调审执要素,建立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确保涉农案件一次办结办好。(供稿:楚士将)
编辑:汤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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