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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网格员上门送达 兼做调解促和解

时间:2019-05-13 17:49:58   信息:美丽江苏  
阅读:1224  

一、案件简介

张某与李某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于2005年结婚,2007年生育一子,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15年离婚,后因考虑到婚生子年幼,于2016年复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没有共同语言,加上性格不合,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故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随张某生活,夫妻财产依法分割。

二、化解过程

阜宁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将案件移交派出法庭办理,法庭将案件的法律文书交由被告所在地的社区网格员进行送达。网格员在前往李某家送达时,李某告诉网格员张某有意撤诉,并说张某也住在这里,随即叫张某出来。网格员询问张某是否真的想撤诉,张某有些迟疑。网格员单独对张某做了思想工作,让其考虑到两人目前仍居住在一起,小孩年幼的情况,可以努力修复一下双方感情,最终张某决定撤诉,并在网格员指导下当场写了一份撤诉申请书。此后,网格员将本次送达过程的照片及撤诉申请书交给案件承办法官,该案最终以撤诉结案。

三、案件评析

近年来,阜宁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完善诉讼程序与网格化社会治理衔接协调机制,将司法事务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清单,充分借助网格员“人地两熟”的有时,开展网格送达、纠纷调解、辅助执行等工作。同时将矛盾纠纷化解阵地前移,由派出法庭与社区网格员建立工作联系,实现纠纷在第一线就地化解,充分便于当事人诉讼与案件审理。本案在通过委托社区网格员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及时发现纠纷新情况、新进展,尽力促成纠纷柔性化解,取得“一举两得”的治理效果。(供稿: 陈勇)

编辑:汤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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