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因一起案件中的被告徐某中风后行走不便,如皋市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张俊主动上门调解。
据了解,2001年,原告韩某跟随被告徐某在安徽打工,徐某欠其工资未付,经过结算,2013年7月徐某向韩某出具工资结账协议,认可工资欠款为14950元,并承诺3年内付清。因徐某到期未按照协议给付工资,韩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徐某履行给付义务。
该院速裁庭法官助理张俊接到该案后,即电话联系徐某做调解工作。徐某在法官的劝说下表示愿意调解,但自己中风在家,行走不便,无法到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张俊决定上门调解。
次日下午,张俊带着原告韩某来到被告徐某家中,面对面地为双方作了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韩某见徐某由于中风现在确实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意其从2019年5月份起每月给付12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供稿 张蓉蓉)
编辑:李晓环
特别声明:美丽江苏网隶属于中国南京美丽江苏文化新媒体中心,未录入本网人员查询中以本网名义开展工作的均属侵权或者定性为诈骗。本网有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美丽江苏网经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公安联网备案、国家工信部备案批准的合法、合规的门户信息公益网站,专注国内各行业信息发布。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上传(转载)本网稿件:务经遵守国家互联网的七条原则,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投稿联系QQ:1241666569@qq.com 站长(手机/微信):13511531387 14751835529
国家工信部备案苏ICP备19057007号-2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330版权所有:南京市秦淮区中视美丽苏广告传媒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