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保存到桌面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法治

被共享单车撞伤,用车人担责

时间:2019-04-22 17:20:48   信息:美丽江苏网  
阅读:4367  

【江苏消息】  现如今,交通工具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利用共享单车出行。近日,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共享单车撞伤行人的案例。

李某家离单位较近,因此一般会选择共享单车出行,这天早晨,跟同事约好一起骑行上班的李某,像往常一样扫码打开了一辆路边的共享单车,在上班途中,与同事一路并排骑行,聊着家常,在路过十字路口时,疏于观察,刹车不及,撞伤了路边行走的老人赵某,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然而,李某拒不履行责任,被撞老人赵某将李某诉至淮阴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

承办法官表示,在共享单车越来越普及的同时,我们更应重视骑行安全,骑车时不并行、不聊天、不玩手机,应该是基本的常识。李某在驾驶自行车时,与同事并排行驶,忙于聊天,未能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作者:谭笑)


编辑:华威




来源:本网专稿


美丽江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美丽江苏网》属于省级生活服务类综合性新媒体信息平台。是为全省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江苏力量,工作建设过程中记录重要信息存储报道发布平台,也是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发布自己声音的重要窗口。

2.美丽江苏网非常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力争做到一网首发多家转发实现网媒整合发展的新模式。将积极融合政府单位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网、报、台等为一体的互联网传播布局,并通过持之以恒的创新发展,努力构建一个影响力强、传播力广,深受广大网友喜爱的新媒体信息融合平台。

3、凡本网注明 “来源:本网专稿的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通讯员文学创作或为转载自其他媒体不盈利,版权归原作者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正能量,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本网,本网将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理。由于信息量巨大本网不承担任何核实的义务,更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有关本网事宜请在工作日内联系站长:14751835529




特别声明:美丽江苏网隶属于中国南京美丽江苏文化新媒体中心,未录入本网人员查询中以本网名义开展工作的均属侵权或者定性为诈骗。本网有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美丽江苏网经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公安联网备案、国家工信部备案批准的合法、合规的门户信息公益网站,专注国内各行业信息发布。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上传(转载)本网稿件:务经遵守国家互联网的七条原则,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b1

欢迎投稿联系QQ:1241666569@qq.com   站长(手机/微信):13511531387 14751835529

 国家工信部备案苏ICP备19057007号-2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330版权所有:南京市秦淮区中视美丽苏广告传媒服务中心